天臺宗立六種善惡
(一)人天之善。五戒十善之事善也。
- 然人天之報盡,還墮於三惡道,故亦為惡。
(二)二乘之善。能離三界之苦,故名善。
- 然但能自度,不能度他,故亦為惡。
(三)小乘菩薩之善,慈悲兼濟故是善。
(四)通教三乘之善。三乘同斷見思之煩惱,是為善。
- 然未斷一毫之煩惱,故名為惡。
- 但墮於二邊,不見別教中道之理,未斷一分之無明,故亦為惡。
(五)別教菩薩之善。見中道之理,是善。
(六)圓教菩薩之善。圓妙之理,是至極之善。
- 然猶為隔歷之中道,不能見圓教圓融之妙中,所行帶方便,不稱於理,亦是惡。
然此有二義:
(1)順實相之圓理為善,背之為惡。
(2)達此圓理為善。著之為惡。著圓尚為惡,況復其餘。
上以達圓理為善,著圓理為惡,乃天臺宗獨特之發揮,其義甚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