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有三台北斗神君,在人頭上,錄人罪惡,奪其紀算。
此一節言,人之一身,行住坐臥,皆有鬼神鑒察也。
三台六星,上台司命,中台司福,下台司祿,主 人生死壽夭。
北斗,乃紫極都曹,為天地日月江河海之元,合陰陽木火土金水之德,宣威三界,統御萬靈,斡旋氣運,斟酌死生。人有罪過,錄入惡籍,量度重輕,奪其紀算。紀,十二年也。
又,管輅曰:「南斗注生,北斗注死。凡人受胎,皆從南斗過北斗。若有祈求,宜向北斗。」
又,七真曰:「吾每月初三,又二十七日,必一下降,受人醮祭,察人善惡。」
又《業報因緣經》曰:「七星之氣,常結為一星,在人頭上,去頂三寸。其人為善則光明,為惡則光暗。大善則光愈著,大惡則光滅沒,人不見而鬼神見之。」今曰在人頭上,錄罪奪算,詢非誣矣。
唐婁師德,高宗朝,勳隆寵優。一日晨起,忽見星官謂曰:「汝曾誤殺二命,罪當奪紀,星光將盡矣。」其日隨即神昏。因告人曰:「我一生謹慎,只因誤殺二命,今遂早死一紀耳。」未幾果卒。張拱辰曰:「婁公夙稱明恕,為唐重臣,尚不免於奪紀,況常人造惡多端乎?可不慎哉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