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2-09
戒殺 (一) - 五篇
東門黃犬
李斯臨刑,顧其子曰:「吾欲與汝復牽黃犬、臂蒼鷹,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其可得乎?」遂父子相哭,而夷三族。
斯蓋悔今之富貴而死,不若昔之貧賤而生也。
寧思兔逢鷹犬,不猶己之罹斧鉞乎?
兔滅群,汝夷族,適相當耳。
不知其罪而反羨之,至死不悟者,李斯之父子歟?!
【譯文】
秦朝李斯,官居宰相,最後卻被處死刑。臨刑時,看著他的兒子說:「我想和你再牽著黃狗,帶上蒼鷹,出城打獵,還能有這種日子嗎?」於是父子兩人相對痛哭。不僅李斯父子被腰斬,而且連他的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全都被殺。
李斯最後說這幾句話的意思,是後悔與其有今天的富貴而死,還不如仍過著當年貧賤的生活而得以生存。
可是他怎不想想當年恣意捕獵,那些無辜的兔子遭逢鷹犬追殺,不就像今天自己被處死刑一樣的惶恐淒慘嗎?兔群遭你滅殺,你今同樣也遭誅族,因果報應絲毫不差。不知反省當年殺生之罪,反倒羨慕以前打獵的日子,所謂至死不悟,就像李斯父子二人啊!
螯蠣充口
晉何胤謂:「 蟹就死,猶有知而可憫;至於車螯蚶蠣,眉目
內缺,唇吻外緘,不榮不瘁,草木弗若,無聲無臭,瓦礫何異?固宜長充庖廚,永為口食。」
噫!是何言歟
此等雖無眉目唇吻、榮瘁聲臭,寧無形質運動乎?有形質而能運動者,皆有知也。
汝不知其有知耳?況眉目等實無不具,特至微細,非凡目所見,而欲永為口食,胤之罪上通於天矣!
【譯文】
魏晉南北朝的何胤曾說:「 、蟹這一類的水產生物,被殺死
時,因為牠們是有知覺的,所以值得憐憫。至於蛤、牡蠣這些貝類,牠們體內缺少眉毛和眼睛,體外也見不到嘴巴,終年沒有盛衰的現象,不如草木尚有生機;既不能出聲,也沒有嗅覺,與瓦石簡直沒有差別。因此可以常備於廚房,充為日常食用。」
咦!這是什麼話呀!這些生物雖然沒有眉目嘴巴,不盛不衰、無聲無嗅,好像沒有生命的狀態,難道牠們沒有肉體和活動嗎?
凡有肉體而又能活動的生物,都具有知覺,只是你不知道牠們有知覺而已。況且眉目等器官,實際上牠們並非沒有,只不過特別微細,不是凡夫的眼力所能看得見的,而何胤竟提議要把這一類的生物永充口食,罪過真大啊!
為父母殺生
錢塘金某者,齋戒虔篤。
以疾卒,附一童子云:「善業日淺,未得往生淨土,今在陰界,然亦甚樂,去住自由。」
一日呵其妻子云:「何故為吾墳墓事,殺雞為黍?今有吏隨我,稍不似前之自由矣!」
子婦懷妊,因問之。則曰:「當生男無恙。過此復當生男,則母子雙逝。」予謹記之,以候應否。俄而生男。復妊,復生男,男隨斃,母亦隨斃。
乃知一一語皆不謬。然則為父母殺生,孝子豈為之乎!
【譯文】
錢塘有位金姓人士,非常虔誠的持齋守戒。
後來因病去世,他的亡靈附在一位孩童身上說:「我在世時修善事的時間不長,所以沒能往生淨土;今雖在陰界,卻也很快樂,可以來去自由。」
有一天,他又附身,責罵他的妻子說:「為什麼要為我的後事,殺生款待賓客?現在有一位陰差跟著我,使我的行動不像以前自由了!」
由於他的兒媳有孕在身,於是請問他吉凶禍福。他說:「這胎當生男,母子平安無事。下一胎還是生男,但是母子性命不保。」
我將他說的話牢記起來,察看之後是否應驗。不久,他的兒媳生男。後又懷孕,還是生男,但是男嬰出生沒多久就死亡,男嬰的母親也跟著死亡。
可見之前所說的都應驗了。所以若為父母而殺生,等於替父母增加罪業,豈是孝子能做的事!
鹿祀求名
士人有學成而久滯黌校者,禱於文昌:「設遂鄉科,當殺鹿以
祀。」俄而中式。
既酬願已,上春官,復許雙鹿,未及第而卒。
噫!殺彼鹿,求己祿,於汝安乎?
【譯文】
有讀書人學業完成之後,還一直留在學校,向文昌帝君禱告祈
求:「如果能順利通過鄉試,則會殺鹿來祭祀。」不久果真通過科舉,於是還願酬神。
後來至京師禮部參加會試,又再祈求以殺雙鹿酬願,最後終其一生均未能通過會試。
唉!殺害鹿的生命來求得自己的祿位,您能安心嗎?
養老書
有集養老書,日用服食,多炮炙生物。
至於曰雀、曰鴈、曰雉、曰鴛鴦、曰鹿、曰兔、曰駝、曰熊、曰猯,多豪貴少年所未及染指者。
先德有言:「饒君善將息,難與死魔爭。」胡為老不息心,反勤殺害,誤天下老人並其子弟俱陷地獄者,是書也。
孔子曰:「老者安之。」定不教渠殺生為安。
孟子曰:「七十食肉。」亦定不教渠遍食眾生肉也。
作俑者其思之。
【譯文】
有人彙集養老方面的書籍《養老書》,其中提到日常飲食的養生法,大多介紹用各種生物烹調炮製而成。其中甚至提到雀、雁、雉、鴛鴦、兔、駝、鹿、熊、野豬這些生物,連許多富豪貴族的子弟都沒有嚐過。
古大德說過:「儘管你很會調養身體,也難與死魔抗爭。」
為何已到老年還不肯放下妄念,反而造更多的殺業?貽害天下老人及其子弟俱陷地獄的罪魁禍首,就是這本書了。
孔子說:「要讓老年人安度晚年。」一定不會教人以殺生作為安度晚年的方式。
孟子說:「七十歲以上的人可以吃肉。」也一定不會教人遍吃眾生肉。
開啟以肉食滋補養生觀念的肇始人,應該好好的深思。
祀神不用牲
杭俗歲暮祀神,大則刲羊蒸豚,次則用豬首雞魚之屬。
予未出家時,持不殺戒,乃易以蔬果;家人雖三尺童子無不愕然,以為必不可。
予燃香秉燭,高聲白神云:「某甲奉戒不殺。殺生以祭,不惟某甲之過,亦非神之福。然此意某一人獨斷,其餘皆欲用牲,倘神不悅,凡有殃咎宜加予身;若濫無辜,非所謂聰明正直者。」
家人猶為予危之。終歲合宅無恙,遂為例。
【譯文】
杭州地方的風俗,每年歲末家家戶戶都會祭祀神明,大則宰羊蒸小豬祭神,其次則用豬頭、雞、魚之類祭神。
我在還沒出家時,已持不殺生戒,因此改用蔬果祭神。我的家人,即使是小孩子,都感到驚訝,都認為不可如此,怕會觸犯神明。
我便燃香點燭,大聲地向神明稟告:「我本人奉持不殺生戒。
如果殺生祭祀,不僅我個人犯了殺生的罪過,這對神明也沒有好處。然而改用蔬果祭神,這是我個人獨自的決定,其他人都想要用牲禮祭神。如果神明您因此不高興,所有災禍,請全部加在我一人身上;若是濫及無辜,那就不配稱為是聰明正直的神了。」
我的家人仍為我擔憂不安,直至次年年終,闔家都平安無恙,大家就相信祭祀神明可以只用蔬果,此後就以此為例了。